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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必读之(计划篇)

时间:2025-11-10        阅读

16.新执行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专科、专升本专业一般修多少门课程?

答:2025年我省新一轮专业计划调整(专业轮次为221、241、251)后,专科专业内所有课程(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必考课程,课程门数不少于16门;专升本专业内所有课程(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必考课程,课程门数不少于14门。考生可根据个人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专业进行报考。

 

17.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分几种?

答: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两种。理论课程一年考两次,分别在4月份和10月份。实践课程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包括课程实践、实验、综合作业、实习、毕业考核等。对于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生必须同时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18.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等信息在哪里查询?

答: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社会开考专业”栏目,即可查询当年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以及对应的主考学校信息。面向助学班开考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会在每年上半年公布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自学考试”专栏,查询各主考学校所开设的专业详情。

 

19.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可以变更专业?有什么限制?

答:一般情况下,可以变更。社会考生可以在注册信息中直接变更专业,无需额外手续;助学班考生变更专业,需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由考生本人申请,主考学校和助学单位审核。考生报考艺术类、护理类等特定专业时,存在前置学历专业的要求。具体的前置学历专业要求,考生可以查看相关专业计划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此外,考生变更专业后需按新专业的课程设置完成所有考试(含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20.新计划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新计划(专业轮次为221、241、251)从2022年开始逐步分批实施。

 

21.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过渡期是如何安排的?

答:《2018 版计划》自 2022 年起已启动分批调整工作,逐步过渡至新计划。在过渡期内,不同阶段安排如下:2025年新旧两轮计划同时开考,在此期间,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按照旧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自2026年起,旧计划将不再安排考试。但为充分考虑考生的实际情况,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按旧计划办理毕业的截止时间设定为2026年6月30日。自2026年下半年起,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将旧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按照新旧计划的专业课程对接方案要求,顶替新计划的相应课程,满足新计划的专业毕业条件后方可申请毕业。考生可按照我省专业及考试计划调整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确保能够按时、顺利毕业。

 

22.多年前注册的自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年没有参加考试,现在还能继续考试吗?

答:可以继续参加考试。已完成在籍注册的社会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考;未完成在籍注册的社会考生,请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完成在籍注册后,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已完成在籍注册的助学班考生,按照所在主考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未完成在籍注册的助学班考生,请联系助学单位完成在籍注册后,方可报考。

特别提醒,对于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若未完成原计划专业课程考试的,需根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自考〔2024〕8号)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否则将无法报考。新旧专业转接的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查看。  

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告》(鄂自考〔2020〕18号)精神,尚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应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23.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否继续有效?

答: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后,考生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仍然继续有效。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告》。

 

24.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如何顶替?

答:在过渡期内,已合格课程可根据《新旧专业考试计划对照表》进行顶替,原计划课程可顶替新计划课程,新计划课程也可顶替原计划课程;过渡期结束后,原计划课程可顶替新计划课程,新计划课程不能顶替原计划课程。

 

25.2018年以前注册的专业,如何与现行开考的181轮次和251轮次专业转接?

答:首先,将之前注册的旧专业转接到181轮次专业,具体步骤如下: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考籍管理”模块下找到“新旧专业转接”功能进行操作,按照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规则进行课程顶替。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新专业是同层次选考课类型的,其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需操作;如新专业是指定选考课类型的,则新专业考试计划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需操作。

(2)原专业公共课对接新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对接后多余课程可用于选考课的对接。

(3)本科层次专业,新旧专业学位课对接。考生如没有可用来对接的学位课程,或考生报考专业为专科,则跳过这一步。

(4)原专业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自动进入下一步待选。

(5)原专业剩余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选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选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

考生将专业转至181轮次专业后,如不能在过渡期间完成181轮次专业毕业证的办理,则需转接到251轮次专业。新旧专业的课程顶替规则,请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告》。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模块,选择“新旧专业转接”功能并申请。

(2)选择需要转换的旧专业和转换后的新专业,需要变更专业的应先完成新旧专业转接。

(3)依据新旧专业对接课程顶替表勾选需要顶替的规则,根据规则勾选原专业已考的课程和新专业未考的课程,点击提交完成课程顶替,重复操作至完成全部课程顶替。

 

26.新计划实施后,考生能否按照原计划申请毕业?

答:2025年1月前已成功注册的在籍考生,可选择按照《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按《2018版计划》办理毕业的截止时间将另行发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2018版计划》停止办理毕业后,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按照新旧专业考试计划的对接方案要求,将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顶替新计划的相应课程,并确保满足新计划的专业毕业条件后,方可申请毕业。2025年1月之后注册的考生只能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27.我是一名自考毕业生,2020年获得本科毕业证,现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招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如何证明我的专业可以报考?

答: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我省181轮次专业考试计划之前的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时,若毕业专业名称与招考专业名称不一致,可登录教育部官网搜索“专业清单”下载上述文件及附件予以佐证。

 

28.有些专业的课程在计划调整之前是专科的课程,但在计划调整之后是本科的课程,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答:一般情况下,已用于专科毕业的课程不能再次用于本科毕业,申请本科毕业须重新考试获得重复课程的合格成绩。但专科已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办理专科毕业后,本科可免考该课程。

 

29.课程顶替后成绩如何显示?学位课在新旧专业对接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新旧专业衔接转换时,原专业课程对接到新专业后,新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一致的,显示课程成绩。新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不一致的,新专业课程成绩显示“顶替”,同时备注栏同步显示原专业课程的代码、名称和成绩。关于新旧专业转换后的学位课程审核标准,即课程顶替成绩是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各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考生如有学位申请相关疑问,建议直接咨询相应主考学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30.教材和考试大纲在哪里可以查询并下载?

答:每年第四季度会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下一年度的全年报考简章,其中包含课程考试时间、教材使用情况、课程考试大纲以及考生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同时,课程考试大纲也会同步发布在“考生服务平台”上,供考生下载查看,以辅助复习备考。考生可以根据大纲中指定的教材版本,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相应的教材。

 

31.2025年起我省自学考试思政课程是如何调整的?

答:自2025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的思政课程将进行如下调整:

(一)专科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由原来2门调整为3门,共 9 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 (课程代码15042,3学分)。

(二)专升本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由原来2门调整为3门,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调整前后的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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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学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该课程的自考课程考试。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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